各学院及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防控工作的要求,为细致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人员流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阻止疫情传播和扩散,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现就现阶段加强我校实验安全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着对师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疫情结束前学校各类实验室不允许开放,实验室要做好断水、断电和断气工作,锁好门窗,加贴封条。对于确因科研任务紧张不能关停的实验室,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和报备,待批准后开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老师应切实负起责任,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自我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杜绝疫情发生。
二、高度重视,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当前正值春节寒假,全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全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各学院领导班子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各学院要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明确实验室安全防疫责任,加强值守,遇突发事件和疫情情况要立即报送,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
三、提前部署,做好开学准备
各学院和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疫情稳定后,根据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提前部署,做好消毒工作,为开学做好准备工作。
教务处、科研处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