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第十一周至十二周(5月8日—5月19日)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除常规检查外,将进行重点专项教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各学院需召开院级教师及学生座谈会,认真梳理教师及学生对我校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各类意见及建议。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于第十二周向校领导及校内各职能部门汇报学院教师及学生座谈会意见及建议,有针对性地对学校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与提高。
请于5月19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情况总结、座谈会意见及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发至汪云广讯通。
教务处
2017年5月3日